行政部為延攬外國專才,擬發就業金卡

行政院昨研商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草案,會中綠委對攬才專法是否與藍領搶工作,或假實習真工作等有疑慮,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,專業人士來台門檻並未鬆綁,薪水須至少4萬7971元,不會和藍領搶工作,而這項專法只針對外國人,港澳比照外國人適用,大陸人士不適用,不致有白領陸勞來台疑慮。

鑑於台灣人才外流,國內吸引外國專業人才誘因不足,因此政府訂定攬才專法,徐強調,這是在「不改變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」原則下,放寬外國人在台生活便利性,也就是「就服法」規定白領來台工作,需大學畢業2年工作經驗,且薪資門檻需達4萬7971元。

政院在草案中明定,針對「特定」外國專業人士,薪資逾200萬元以上超過部分提供所得稅減半課徵優惠3年,同時核給工作許可、居留簽證、外僑居留證和重入國許可4合1的「就業金卡」,其尊親屬來台依親停留最長可給1年等鬆綁。

另政府並將創設「尋職停留簽證」,讓外國人可來台6個月找工作,必要延長一次最長1年;草案提到,鼓勵外國大學之外籍生或畢業2年內外籍畢業生可來台停留實習,有效期1年,但特殊領域最長達2年,實習津貼由各部會視企業需求產業類別分別訂定,但需訂一定員額,以免引發「假實習真工作」疑慮。

有綠委對是否給綜所稅減免有公平疑慮,林揆坦言,他原想訂比200萬門檻更高,但反而是綠委憂高門檻人才不來。

官員說,星港韓及大陸為搶人才都給租稅優惠,韓國給五年優惠,大陸給五年境外所得免稅;香港有納特別扣除額,且稅率只2~17%,新加坡稅率20%,優秀人才前五年綜所稅優惠一半,優惠後稅額不得低於全年薪資的10%,都比台灣優惠。

資料來源:網路新聞 -201704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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