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會須知

依本會章程規定,本會會員之申請資格如下:

一、個人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者,或
持有合法有效中華民國居留證,但合法居留期間結束者,自
動喪失會籍。

二、團體會員:分為下列三類:

(一) 一般團體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。
(二) 移民業務諮詢創始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,協助本會創立並擔任發起
人,經移民業務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,並於申請入會前持續營業
滿三年以上之合法移民公司,未經內政部糾舉者。
(三) 移民業務諮詢正式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,經移民業務主管機關核准
設立登記,並於申請入會前持續營業滿三年以上之合法移民公司,
未經內政部糾舉者。

三、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

會員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本會分級組織應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。
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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