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.09.01 試辦國人柬籍配偶之父母.兄弟姐妹可用電子簽證申請來台探親

105.09.01 試辦國人柬籍配偶之父母.兄弟姐妹可用電子簽證申請來台探親

105年9月1日起,外交部試辦國人柬埔寨籍配偶之父母及兄弟姐妹來台停留30天探親電子簽證措施,期限一年,屆時將視試辦成效及期間違常情形決定是否延長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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